今天,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陈永亮涉案情况:
陈永亮,曾任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办工作人员、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要职。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陈永亮8年间疯狂敛财51次。自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陈永亮凭借其中国足球“老人”的地位,在中超、中甲等各级比赛中周旋,与某些俱乐部相互勾连。对俱乐部赢得比赛、调整场地,球员入选国家队、免除处罚等各项请托有求必应,肆意滥用权力。
公诉机关还指控陈永亮,为谋求个人对权力的追求,跑官买官,边腐边升。
在中国足协寻求靠山,多次向时任中国足协党委书记于洪臣行贿,利用其权力或影响力不断升迁。为感谢于洪臣给时任中超公司董事长马成全、中国足协党委书记杜兆才、中国足协换届筹备组组长陈戌源打招呼,在提拔任职上给予其关照。先后四次给予于洪臣人民币共计90万元。
庭审中陈永亮对自己受贿、行贿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