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足球的新一轮反腐迎来阶段性结局,陈戌源、于洪臣、陈永亮、董铮等人迎来一审判决。陈戌源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8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
相比于这些人被判刑,更让媒体和中国球迷感到关注的是,据国内媒体《足球报》的报道,公安部门在中国足协调查取证过程中,有一部分中国足协的人员在被查出问题后退赃,而这些退赃的人并没有被逮捕,而是继续留在中国足协工作,有的人还在原岗位。
国内媒体《足球报》虽然不是官方媒体,但信息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准确,所以给出这样的报道,应该不是为了流量而虚构捏造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局面的出现就自然让很多中国球迷感到非常的愤怒,甚至有中国球迷直接表示:如果我偷了东西或者抢了东西,再把偷来的东西和抢来的东西还回去,难道就不犯法了吗?
退赃之后继续留在中国足协工作,也很容易让人想起中国足协的“黑色不倒翁”陈永亮,他在2002年就进入了中国足协。早在上一轮中国足坛的反腐当中,陈永亮就与中国足协的其他人共同贪污,和他共同贪污的李冬生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而陈永亮却没有被判处有期徒刑。
逃过一劫的陈永亮继续留在中国足协工作,但他并没有因为经历了一次中国足坛的反腐行动而变得廉洁,反而是开始了他的行贿和受贿之路,通过行贿于洪臣,陈永亮在中国足协平步青云,节节高升。中超公司总经理、中国足协联赛部部长、中超公司董事等各种“肥差”都让陈永亮当了一遍。就连李铁能够成为国足主教练,陈永亮也有不小的“功劳”。如果不是于洪臣、李铁、陈戌源和杜兆才等人相继落马,陈永亮还将在中国足协继续“升官发财”。7年间,陈永亮受贿金额超过了1900万元。
除此之外,让媒体和中国球迷感到非常不满的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与反腐案件有关的涉案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目前只公开点名了广州恒大、河北华夏幸福、天津权健、武汉卓尔、深圳队这五家俱乐部,这其中除了在中甲联赛的广州队,其他俱乐部都已经解散了,而相关判决书披露的行贿俱乐部至少超过20家并没有公开。
只公开5家俱乐部,并且其中有4家都是解散了的俱乐部。唯一公开而且没解散的广州足球俱乐部,还是由于其投资方恒大集团已经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样的做法显然是避重就轻的投机取巧。而上一次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中,涉案的12家俱乐部全部被曝光并且被公开处罚。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现在这超过20家涉案的俱乐部肯定包括了中超传统豪门球队,而且这些球队阵中现在肯定有很多国脚。要不要处罚?如何处罚?现在成了中国足协最为棘手的问题。如果不处罚,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但如果处罚,可能会对于中国职业足球的秩序产生一次翻天覆地的颠覆。
从法理上来讲,中国足协必须向外界公开这超过20家涉案的俱乐部,并做公开处罚,这样才能给中国足球一个公平,给中国球迷一个交代。但这样不顾一切推倒重来的行为,中国足协真的敢吗?